◎教學目標
一、在數方面,能認識負數與根號數之概念與計算 方式,並理解坐標表示的意義。
二、代數方面則要熟練代數式的運算、解方程式, 並熟悉常用的函數關係。
三、幾何方面要學習三角形及圓的基本幾何性質,認識 線對稱與圖形縮放的概念,並能學習簡單的幾何推理。
四、能理解統計與機率的 意義,並認識各種簡易統計方法。
◎評量方式
定期評量40%(共三次)
平時評量60%(含以下四項)
1. 週考佔20%
2. 作業佔10%(數學習作及各單元課後演練作業)
3. 測驗佔5%(小考)
4. 表現佔5%(上課及其他綜合表現)
◎教材來源
數學課本、數學習作、教師自編講義
◎教學進度
另見教學進度表
◎教學方法
1. 教師教學應以學生為主體,以學生的數學能力發展為考量。數學學習節 奏之疏熟快慢,經常因人而異。教師應避免將全班學生,當做均質的整 體,並應透過教學的評量,分析學生的學習問題,做適當的診斷、導引 與解決。
2. 教學過程可透過引導、啟發或教導,使學生能在具體的問題情境中,順利以所學的數學知識為基礎,形成解決問題所需的新數學概念,並有策 略地選擇正確又有效率的解題程序。教師可提供有啟發性的問題、關鍵性的問題、現實生活的應用問題,激發學生不同的想法。但應避免空洞 的或無意義的開放式問題,也避免預設或過早提出解題方式和結果。
3. 當學生學習數學時,在生活應用解題與抽象形式能力兩課題間,必須來 回往復地相互加強,才能真正順利地發展數學能力,不必過度執著於生活情境,干擾甚至忽略學生抽象形式能力的發展;也不應一味強調抽象 程序的學習,妨礙學生將數學應用於日常生活解題的能力。
4. 教師應對學生強調驗算的重要性。這能讓學生理解各運算之內在關係, 發展對問題解答之不同檢查策略,進而理解問題中各數學表徵的關係。 在驗算有問題時,透過懷疑、檢查、判斷的過程,更能強化學生對數學 確定性與內在連結的認識。驗算習慣的養成,也能讓學生更專心與自信。
5. 為了貫徹將每一位學生帶上來的目標,教師在教學時,應儘量以全體學生學好數學為目標,依據對學生的評量,因材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