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私立弘文高級中學健康促進委員會組織章程
101年8月16日經行政會議訂定
106年3月08日經行政會議修訂
107年3月31日經行政會議修訂
107年8月21日經行政會議修訂
壹、依據:學校衛生法第十九條。
貳、目的:
一、召開學校健康促進推行委員會議,推行學校健康促進政策,建立教職
員工生正確的健康自我管理觀念。
二、營造校園優質環境,建立正確體型意識,並藉動態生活、均衡飲食,
提昇學生體適能,逐年降低學生過輕及過重(肥胖)之比率,以促進
學生身心健康。
三、透過健康促進教育與活動及健康服務之實施,引導學生、教職員工及
社區家長重視健康管理,共同營造良好健康促進之校園環境。
四、學校每學期定時透過專題講座、課程融入或專案活動等,宣導健康體
位及健康飲食等知能。
五、健康中心辦理健康檢查、健康諮詢,促進教職員工生身心健康。
臺中市私立弘文高級中學健康促進學校推行委員會組織成員執掌表 | ||
職稱 | 職稱 | 主要工作項目 |
主任委員 | 校長 | 策劃督導本校健康促進相關業務之推行。 |
副主任委員 | 學務主任 | 健康促進之師生相關活動及計畫之推行工作。 |
執行秘書 | 衛生組長 | 1.承辦健康促進各項相關活動、學校衛生教育、環保教育 及校園食品考核。 2.執行承辦促進健康體適能各項相關活動。 |
委員 | 教務主任 | 健康促進之課程融入活動,協助行政協調。 |
委員 | 資訊組組長 | 健康促進之網路平台之建構,協助行政協調。 |
委員 | 庶務組長 | 健康促進相關活動後勤支援,協助行政協調,校園安全之維護。 |
委員 | 主計主任 | 協助活動經費核銷之相關事宜。 |
委員 | 人事助理員 | 協助健康促進相關活動人事管控。 |
委員 | 主任教官 | 1.綜理健康促進之師生輔導活動、自殺及性教育防治,協 助行政協調。 2.協助學生健康生活行為之輔導及習慣之養成,校園緊急 事件處理。 3.菸害防治、反毒及藥物濫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愛滋 病防治。 |
委員 | 輔導主任 | 心理健康促進之學生輔導,協助行政協調。 |
委員 | 教學組長 | 執行承辦健康促進議題融入教學相關課程。 |
委員 | 訓育組長 | 承辦健康促進競賽及協助相關活動。 |
委員 | 護理師 | 1.承辦追蹤全校教職員工生之健康情形。 2.建立健康資料及相關防治之宣導活動、視力保健、口腔 保健、傳染病防治、緊急事件處理。 |
貳、本章程經行政會議修訂,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