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目標
一、根據教育部修正發布的數學課程綱要,期許學生建立數學概念,提升數學
能力,掌握數學方法,具備數學素養。
二、培養學生了解關於課本教材內的基本知識及其應用的基本知能並培養學生
清晰的邏輯思維及推理能力, 以達成數學之學科能力指標。
◎評量方式
定期評量60%(共三次)
平時評量40%(含以下四項)
1.週考佔20%
2.作業佔10%(數學習作本)
3.測驗佔5%(小考)
4.表現佔5%(上課及其他綜合表現)
◎教材來源
數學課本、數學習作本、數學講義、數學補充教材
◎教學進度
另見教學進度表
◎教學方法
1.運用板書及電子白板進行解題
2.提供相關影音媒體配合教學內容
3.設計分組報告教學活動以利學生歸納分析及講述表達的能力
4.課後施以紙筆評量檢驗學習成效